一、签订委托申请协议的条件
1、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,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;
2、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;
3、委托人(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)均到场签订委托申请协议。
二、签订委托申请协议时需提供的资料
1、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(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)复印件;
2、住房贷(借)款合同复印件;
3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委托人结婚证复印件;
5、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;
6、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款明细(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)。
注: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,均到场签订委托申请协议(夫妻可代办,其他情况均需到场办理)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委托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名卡号、移动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;
2、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,如有疑问,应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查询;
3、签订委托申请协议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委托人(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客户),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;
4、委托人签订了委托申请协议的,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;
5、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,在选择委托申请或柜台申请方式时,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。